摘要:数字经济促进乡村产业振兴机理可以概括为:拓展农村产业生产可能性边界,增加产品(服务)供给;缓解信息不对称,提高产品(服务)质量和安全水平;节约生产成本和交易成本,降低产品(服务)价格;稳定生产预期和畅通销售渠道,优化乡村产业发展环境;催生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扩展乡村产业生态系统。数字经济促进乡村产业振兴主要通过两条路径来实现:一是“农业+”,这是基于农村主体产业即农业为出发点,经过数字经济对农业产前、产中、产后“赋能”,农业生产发生质的飞跃,农业的质量和效益进一步提高;二是“数字+”,这是以数字经济为出发点,通过数字经济广泛作用于乡村产业,从“纵向”延伸农业产业链,从“横向”推动农业与旅游、文化、教育、康养、环保等产业融合,并催生乡村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推动乡村产业转型发展,实现产业融合和城乡融合,促进农村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文章进一步分析了当前数字经济促进乡村产业振兴存在的问题与障碍,最后提出了对策建议。
关键词:数字经济;乡村产业振兴;机理与路径;农业+;数字+
基金项目:北京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重点项目(21LLYJB063);中国社会科学院登峰战略优势学科(产业经济学)项目。
近年来,随着新一代信息技术蓬勃发展,数字技术日益融入人类生产生活的方方面面,数字经济在促进新时代我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中起到关键作用。2019年5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数字乡村发展战略纲要》,首次提出数字乡村建设目标。2022年1月,中央网信办、农业农村部等10部门印发《数字乡村发展行动计划(2022-2025年)》,指出“十四五”时期要充分发挥数字经济对乡村振兴的引领驱动作用,带动和提升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成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新发展阶段下推进数字乡村工作的重要指引。产业振兴是乡村振兴的重要内容,是生态振兴、文化振兴等其他事业振兴的基础。深入探究数字经济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机理,明晰有效实施路径并提出有针对性的对策建议,对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一、文献综述
近年来,学界对于数字经济如何赋能乡村产业振兴开展了研究,相关研究围绕现实价值、作用机制、取得成效、问题障碍、路径对策等方面开展。周新德、周杨(2021)认为数字经济的发展为乡村产业振兴提供了契机、注入了新动能,数字经济可以通过产业成本节约、产业效率提升、农产品质量变革、产业结构升级和一二三产业融合5个机制促进乡村产业振兴,但存在基础较薄弱、产业数字化水平不高、数字技术供给不足、人才资源短缺、发展环境有待改善等问题[1]。完世伟、汤凯(2022)认为,数字经济在乡村产业专业化、融合化、信息化、集约化、绿色化发展中发挥着关键性作用,能从效率提升、产业变革、结构优化等方面赋能乡村产业振兴,但存在数字化转型能力不强、要素协同运转不通畅、数字基础设施不完善、数据共享机制不健全以及产业衔接不充分等制约[2]。杨梦洁(2021)认为数字经济具有高渗透、高价值、高技术、非竞争性,通过发挥数字重生赋能效应、数字融生平台效应、数字增生长尾效应、数字新生蝶变效应,为城乡产业链深度融合与升级注入新动力[3]。王定祥、冉希美(2022)通过计量经济分析认为,农村数字化有利于促进农村产业融合发展,具体机制主要是延伸农业产业链条、拓展农业多重功能、发展农业新兴业态与培育产业融合主体[4]。吴晓曦(2021)认为,当前智慧农业生产、电子商务、金融科技等数字技术在推动乡村多业态融合与产业结构重塑方面卓有成效[5]。赵成伟、许竹青(2021)认为,实现乡村振兴,数字乡村建设是关键路径之一,数字乡村拆分成“数字+乡村”,叠加虚拟的“数字世界”和现实的“物理世界”,形成乡村建设领域的“数字孪生”现象,通过构建了一个市场、组织、技术三者的闭环逻辑,论证“原生数字化”和“转基因数字化”是推进数字乡村建设的两种路径[6]。赵德起、丁义文(2021)探究了数字化推动乡村振兴的内外机制,内以数字资源与技术驱动农民数字化改造、产业数字化与数字产业化发展,外以数字经济、数字社会、数字政府为主力加速全域数字化协同共生的环境建设,推动乡村全面振兴[7]。谢文帅等(2022)提出了数据要素、平台化经济组织与数字化治理分别推动农村生产力、生产关系与上层建筑的发展与变革的观点,解析数字乡村建设的内在机理与衔接机制[8]。
综合来说,既有文献集中在最近两三年出现,众说纷纭,对于数字经济如何促进农业农村发展、推进数字乡村建设等进行了有益性阐释,但总体而言,存在相关概念不太清晰,对作用机制解释学理性不足,提出的路径难以实现等问题。
基于此,本文首先在厘清数字经济和乡村产业概念和范围的基础上,从经济学角度探讨数字经济促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内在机理,从“农业+”、“数字+”两个层面分析数字经济赋能农业生产经营与乡村产业转型与融合的实现路径;通过进一步分析了当前数字经济促进乡村产业振兴存在的问题与障碍,最后提出了对策建议。
二、数字经济促进乡村产业振兴的机理分析
关于数字经济,不同人有不同的理解,本文采用国家统计局《数字经济及其核心产业统计分类(2021)》(国家统计局令第33号)中关于数字经济的概念和界定,即:数字经济是指以使用数字化的知识和信息作为关键生产要素、以现代信息网络作为重要载体、以信息通信技术的有效使用作为效率提升和经济结构优化的重要推动力的一系列经济活动。该分类将数字经济产业范围确定为:01数字产品制造业、02数字产品服务业、03数字技术应用业、04数字要素驱动业、05数字化效率提升业等5个大类。数字经济包括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两大部分,其中,第01-04大类为数字产业化部分,对应数字经济核心产业;第05大类为产业数字化部分,是数字技术与实体经济的融合。本文所指的乡村产业,除了农业(农林牧渔业)之外,还包括留在农村发展、农民和农民工直接就业、为农村经济发展直接服务的农村工业、商贸、旅游、文化、教育、康养、环保等产业。我们认为,数字经济促进乡村产业振兴就是以数据为核心生产要素、以数字技术为主要驱动力、以现代信息网络为载体,充分发挥信息技术创新的扩散效应、信息和知识的溢出效应、数字技术释放的普惠效应,加快推进乡村产业现代化,进而推动乡村全面振兴和提升乡村整体价值的过程。
通过数字技术和数据要素的引入,经过数字经济赋能后的乡村产业,无论是在产品(服务)数量、质量和价格、还在在产品(服务)品种种类方面均有显著变化,也就是实现产品(服务)供给增加、质量提高、价格下降和品种种类更加丰富。与此同时,数字经济还助力稳定生产预期和畅通销售渠道,优化乡村产业发展环境,催生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扩展乡村产业生态系统,促进乡村产业现代化和高质量发展。
1.拓展生产可能性边界,增加产品(服务)供给
生产可能性边界是指在既定资源和技术条件下所能生产的各种商品最大数量的组合。在数字经济时代,数据成为最具有基础性和战略性的生产要素。数据要素具有非竞争、非排他、传输快、可无限供给等特点,打破了传统生产要素对生产活动的制约。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将数据与劳动、资本、土地、知识、技术和管理等生产要素并列,为充分发挥数据资源价值指明了方向。随着数据资源的引入和数字技术的采用,乡村产业的生产函数得以重构,乡村产业的生产可能性边界将大大扩展,产品(服务)产量和品种种类得以增加和丰富。
数字经济对于拓展乡村产业生产可能性边界是多方面的,比如,利用数字技术对农业生产环境进行控制,通过对育种信息的数据化分析,提升育种效率和质量;利用传感器采集农业数据,并通过数字技术分析、计算、组织农业生产,实现精准化种植、可视化管理;利用数字技术实时监测农作物病虫害情况,有助于病虫害防治初期预警、精确诊断、对症下药;智能农机设备、农业机器人等的开发利用使农业生产过程实现自动化、规范化、智能化,提高了农业生产效率。又如,数据要素流动突破了传统农业上下游产业链间的信息壁垒与数据孤岛,电商平台与农业的融合有助于从需求端刺激农业生产提高,实现精准营销、个性定制,打造农产品品牌,挖掘特色农产品价值。此外,数据要素的使用会产生一系列模仿、交流、带动和激励作用,对技术推广、知识扩散等具有明显溢出效应,有助于提高数字技术生产效益,实现乡村发展互利共赢。
2.缓解信息不对称,提高产品(服务)质量和安全水平
数字技术和互联网平台的应用可以解决农业生产、涉农产品购销领域的信息不对称问题,提高产品(服务)质量和安全。互联网提供了大量新的质量信号,通过将分散和个性化的信号聚合起来,例如,许多网站都建立了用户评论、信誉评价、信用查询及问责制度等,以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帮助客户和消费者做出选择,为那些表现良好的企业赢得更多机会[9]。电商平台通过提供第三方担保服务,实现消费者自由退货,进一步减轻了线上购物时信息不对称给消费者带来的影响。
大数据、物联网、区块链等现代信息技术推广使用,可实现农产品产前、产中、产后全过程的质量安全控制,全面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水平。通过建立农业投入品电子追溯监管体系,推动化肥农药减量使用,从源头上减少农产品农药残留和环境污染。应用农产品条码制度或视频追溯系统,实现生产记录可存储、产品流向可追踪、储运信息可查询,使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成为现实。数字技术和数字管理系统的应用,有力地解决农产品、食品领域信息不对称问题,解决长期以来我国“从田间到餐桌”食品安全问题。数字化使得信息透明,解决“劣币逐良币”问题,无公害、绿色、有机产品更受青睐,实现优质优价。
3.节约生产成本和交易成本,降低产品(服务)价格
在农业生产方面,智能设备的采用如航空植保、智能农机设备在播种、灌溉、喷药、收割等农业生产过程中的广泛应用,节省生产成本。一方面有助于实现精准作业,节约用水、用肥、用药及植保成本,另一方面,将部分农村劳动力从农业生产中解放出来,大大节省了农业生产的劳动力成本与时间成本。在物资采购和产品销售方面,电子商务、大数据等数字技术和平台的应用,降低了交易中的搜寻、谈判、签约、交通运输等交易成本。如电子商务的应用,导致“中间环节的消失”和“距离的死亡”,一方面为农业经营主体提供了更便捷的获取生产资料渠道和产品销售渠道,另一方面,显著地降低了搜寻成本、交通成本、仓储费用等,加快了供应商与消费者的匹配,这些对于地处偏远的农村地区产业发展而言则更加有利。生产成本和交易成本的节省和降低,传导到消费终端,就是促进产品(服务)价格的下降,有利于提高全社会福利水平。
4.稳定生产预期和畅通销售渠道,优化乡村产业发展环境
数字技术的采用,可以有效规避农业生产掉入发散型“蛛网模型”陷阱。蛛网模型显示商品的当期需求量决定于当期价格,而当期价格又影响下一期的供给。粮食、生猪等农产品需求的价格弹性小,供给的价格弹性则相对较大,此时价格变动引起的供给量变动大于需求量变动;当出现供过于求时,为使市场出清,价格按需求曲线下降,导致下一年供给减少(由于供给弹性较大)而出现供应短缺;供应短缺又导致该年成交价格上升,从而使次年供应量更大幅度提高。这种失衡状态在竞争机制下不能恢复均衡,只会越来越向外发散,损害农产品生产者的利益。大数据、电子商务等数字技术和平台经济的推广应用使得信息更加充分、精准、透明,消费者的需求更加明确,产出预测机制更为完善,从而避免农产品价格的大幅波动;且中间环节大大减少,使得传统销售模式下的“长鞭效应”——市场对产品的需求波动通过供应链层层放大,最终对生产源头造成很大的影响——大大改善,消费者需求波动造成的农产品供应不稳定大大减少,有利于农产品生产者更好地组织生产。数字技术还使得农业生产能力大幅度增强,突破传统“靠天吃饭”生产模式,形成相对稳定的农业生产条件。
数字经济时代,电子商务正介入乡村产业发展中,极大地拓展乡村产业参与者范围,极大拓展商品销售规模、品种范围、地域范围。电子商务平台可以将卖家和买家联系起来,提升供需两端的匹配度,推动乡村产业形成市场导向型的生产体系,由过去“农业生产什么就销售什么”转变为“农产品销售什么就生产什么”,打通了农产品销售的第一公里和最后一公里。电商平台还具有显著的“长尾效应”,使得“小众”、“冷僻”的产品也具有极大市场,这就使得曾经地处偏远、品种独特、产量稀少、销售成本高或难觅需求者的农产品也能很顺利地销售出去。所谓长尾效应,是指当产品和服务多样化的成本足够低时,那些个性化强、需求不旺、销量很低的产品和服务仍然能够在互联网平台“上架”,这些“小众”“冷僻”的需求汇聚而成的市场份额,可以和那些少数热销产品所占据的市场份额相匹敌甚至更大。[9]许多电商还采取明星、网红代言的方式开展营销,不仅扩大了乡村产业参与者范围,许多明星、网红的小品牌通过网络直播的形式先吸引粉丝消费,继而扩大消费群体。
5.催生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扩展乡村产业生态系统
数字经济在推动现代农业与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融合发展起到关键性作用,这有利于扩展乡村产业生态系统,使得乡村产业发展不再局限于农业,乡村产业振兴也不再局限于农业技术进步和农业内部结构调整,而是使得农业与农村工业、商贸、旅游、文化、教育、康养、环保等实现融合发展,极大丰富产品(服务)品种种类。
数字经济扩展乡村产业生态系统,有利于化解乡村的长期单一产业发展所隐藏的产业风险。这样,乡村产业不再在“农产品-农产品加工-食品”的单一线性链条,而是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如形成“农产品-医药原料-生物制药”“休闲农业-旅游-住宿、餐饮”“农业观光-直播网红-产品销售”“现代农业-生物育种-科普教育”等更加复杂的产业链条和网络型产业发展路径,有效规避产业单一发展路径的风险。并且,丰富的乡村产业生态系统和发展前景将极大吸引城市资本、人才流入,形成乡村产业发展内生动力,助推乡村产业振兴。
三、数字经济促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现路径
基于上述机理分析,我们认为数字经济促进乡村产业振兴主要通过两条路径来实现:一是“农业+”,这是基于农村主体产业即农业为出发点,经过数字经济对农业产前、产中、产后“赋能”,农业生产发生质的飞跃,农业的质量和效益进一步提高;二是“数字+”,这是以数字经济为出发点,通过数字经济广泛作用于乡村产业,从“纵向”延伸农业产业链,从“横向”推动农业与旅游、文化、教育、康养、环保等产业融合,并催生乡村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发展,推动乡村产业转型发展,实现乡村产业融合和城乡融合,促进农村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图1)。
图1数字经济促进乡村产业振兴的机理与路径
1.数字经济助推“农业+”发展,提升农业的质量和效益
乡村产业的主体是农业,数字经济促进乡村产业发展,首先是促进农业生产经营、提高农业经济效益。由于数字经济的介入,使得传统的农业出现“脱胎换骨”的变化。数字经济对农业产前、产中、产后“赋能”,助推“农业+”发展,不断提升农业生产的质量和效益。
下面分产前、产中、产后三个阶段对数字化助推“农业+”发展进行阐述,采用列举法对代表性的做法进行分析。事实上,这仅仅是为了叙述上的方便而做如此安排,因为更多的时候,数字经济对产前、产中、产后全程赋能而发挥更大的威力,比如,在解决农产品质量和安全问题时,就是综合运用大数据、物联网、区块链等现代信息技术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平台,开展农产品产前产中产后全过程的质量安全控制,实现从“田间到餐桌”的全程可追溯而实现的。
(1)产前:数字经济优化农业生产要素供给
——农业生产要素数字化,改善农业生产条件
随着大数据、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土地、水源、气候、劳动力等农业生产要素信息不断被收集整合并实现信息共享,成为评估农业生产条件及新的农业生产选址的重要依据。目前,我国已建立起土地利用、水资源分布、土壤类型、地形地貌等多个自然要素数据库,如土壤科学数据库、水资源管理网,并设专门部门管理。农业农村大数据建设积极推进,已建成重点农产品市场信息平台,开展涉农数据共享、单品种全产业链大数据中心建设,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小农户提供劳动力情况、生产销售情况与市场价格等社会信息服务。农业生产要素数字化,将显著改善农业生产条件。
——数字普惠金融,帮助解决农业融资困难
初期以来,农村金融资源匮乏,乡村产业融资困难,而数字普惠金融利用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以其普惠性、便捷性、共享性和低成本的特征,有效地解决小微企业、个体农户“融资难、融资贵、融资慢”这一世界性难题。近年来,随着数字普惠金融服务的发展,我国农村地区移动支付业务增长迅速。2020年,银行业金融机构共处理农村地区移动支付业务142.23亿笔,同比增长41.41%;非银行支付机构共处理农村地区网络支付业务4670.42亿笔,同比增长5.99%[10]。此外,中国农业银行创新推出“惠农e贷”APP,农户贷款、审批、发放、还款线上完成,有效提升了农户贷款办理效率,截至2020年末,全行“惠农e贷”余额3534亿元,授信户数274万户[11],为农业数字化创新发展提供有力支持。蚂蚁集团联合政府、金融机构、村淘等,建立了包括信贷、保险、支付在内的数字化服务平台,为农民提供无抵押、免担保的数字贷款。
(2)产中:数字技术与农业生产的深度耦合
——生产智能化,提高农业生产效率
借助人工智能、大数据、卫星遥感系统等数字技术在农业灌溉、收割、气象、温湿度控制、土壤监控各环节的应用,帮助实现精准农业、现代设施农业等。比如,利用智能设备结合收集到的温度、湿度、气象等数据,建立智能灌溉、精准撒药、合理施肥、土壤探测、农田遥感等智慧农业管理系统,实现农业精准管控,合理调整农业生产布局,降低农业生产成本。
——经营管理数字化,提升农业生产能力
这方面的例子是很多的,比如,利用大数据、物联网对海量农业情报、市场变动等信息的收集与整合,提高农业经营主体利用数据信息的便捷性与准确性,规避生产风险;在收集整合相关数据的基础上,搭建数字信息决策系统,基于“数据+算法+算力”进行科学决策,帮助农业经营主体实现精准判别、快速响应,提高生产效率与决策实施靶向;利用数字技术架构农业主体培训平台,提高农业经营者现代化生产技能与决策水平;依托信息遥感、卫星监测、互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探索建立农业保险数据库;开展自然资源数字化建库工作,明晰农村资源权属,对农业资源进行数字化管理。
(3)产后:数字平台为农产品销售提供全方位服务
——拓展农产品销售渠道
随着互联网、数字支付方式的发展,农村电子商务打破了农业销售的地理和信息障碍,正在改变着传统农产品流通销售格局。一是通过拓宽特色农副产品的网络销售渠道,积极利用淘宝网、京东网、拼多多等主流平台,实现“互联网+”农特产品全渠道销售。二是通过网络直播、淘宝直播、抖音等平台,积极探索直播营销新模式,开辟出巨大的消费潜力,促进了农产品商业化进程。三是电子商务发展情况较好的淘宝村、淘宝镇,积极发挥自身优势,培育一批网络零售、农产品供应龙头企业及农民合作社,以强化他们对小农户的带动作用,为农村电商更好更快发展提供基础。
农业农村部数据显示,2020年全国农产品网络零售额4158.9亿元,同比增长26.2%[12]。作为我国最大的电商企业,阿里将平台延伸至农村,提升了农产品流通效率。2021阿里农产品电商报告显示,阿里平台2020年实现农产品销售额3037亿元,比上年增长超过50%[13]。
——解决“最后一公里”难题
电商服务站点、冷链物流配送中心、农产品集散中心等的建设,对于实施“快递下乡”工程和农产品配送“最后一公里”工程,培育线下农产品生产、收储、加工、销售实体,落实“农超对接、农市对接”举措,广泛建设加盟店、专柜店、无人店等具有重要意义。截至2020年底,全国已建有电商服务站点的行政村40.1万个,共建有电商服务站点54.7万个,覆盖率达到78.9%。[14]
2.通过“数字+”拓展产业链和产业生态,促进乡村产业转型与融合
在数字技术作用下,不仅农业的产业链不断得以延伸、进行数字化转型,而且农村工业、商贸、旅游、文化、教育、康养、环保等其他农村产业的产业链也不断得以延伸、进行数字化转型,其结果是产业边界、地域边界日益模糊,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不断涌现,呈现产业融合、城乡融合发展态势。
(1)数字经济“纵向”延伸农业产业链
数字经济“纵向”延伸农业产业链,就是将数字技术与现代产业运营方式导入农业全产业链、全价值链。农业产业链以农产品为核心要素与构成,是农业生产、加工、储运、销售、服务等环节紧密衔接、耦合配套的有机整体。农业产业链可分为上、中、下游三部分,上游是为生产准备的品种、水肥、农药、农机等产品投入,在数字经济时代新增数字要素投入;中游包括种植养殖与产品加工环节,在利用数字技术推动智慧种养的基础上,发展食品、皮革、木材等产品加工工业,积极创建农产品数字工厂,做精、做强农产品深加工,推动农产品升值增效;下游主要包括产品储存、流通、销售等环节,数字技术的快速发展创造了农村电商、直播带货等新的商业模式,催生中央厨房、农商直供、直供直销、个人定制、会员制等新业态,使产品在更大范围、更高层次上优化配置。
数字技术的发展使农业产业链各环节实现了智能数据化与服务精准化,不仅有利于数据资源共享、知识技术传播,还使农业生产加工主体与市场得以紧密联系,在提升各环节效率的同时延伸农业产业链,推进全产业链融合发展。这一过程中所涉及的农业科技研发、农业技术咨询、农机制造、农产品电商服务等领域不断拓宽,逐步形成种植基地农产品加工制作-仓储智能管理-全渠道平台营销体系,培育了一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这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应用、创新数字技术的能力强,在引导生产、深化加工、开拓市场、提升附加值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成为农业全产业链中占据优势地位的市场主体。
(2)数字经济“横向”推动农业与旅游、文化、教育、康养、环保等产业融合
以数字技术为手段,当代产业发展的趋势是产业边界日益模糊、跨界融合成为常态。在数字经济驱动下,乡村产业中的农业与旅游、文化、教育、康养、环保等产业之间日益融合。比如,在乡村旅游方面,近年来乡村智慧旅游服务不断强化,各旅游景点、观光园区、特色村、农家乐、精品民宿等数字服务能力逐步提高,建设了旅游产品网络展示与预定平台、景区VR展示系统、语音导览系统、智能互动系统等,利用网络直播和短视频推介特色旅游项目,建设旅游特色小镇、观光农业示范园等。
又如,在农村环保领域,通过利用云计算、物联网、人工智能、3S(遥感技术RS、地理信息系统GIS和全球定位系统GPS的统称)等信息技术手段,对土地、水源等进行监测,强化资源保护与节约利用,推动绿色农业发展;通过肥、药、机、大数据集成,实现有机质安全、高效、标准化还田,加速餐厨废弃物、粪便、秸秆的转化利用;针对当地土壤、作物及市场需求,构建配肥体系,实现“精准施肥”,减少化肥使用量,保护耕地质量。
(3)数字经济催生乡村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发展
——新产业蓬勃发展。随着数字经济发展,数据成为推动经济发展的关键要素,数字领域的关键核心技术得到新突破,5G、人工智能、物联网、电子商务等数字产业对农村发展的贡献日益增加。越来越多乡村利用大数据及物联网等技术,搭建数字农业平台、农业数据中心,建设农村电商公共服务中心、物流服务网点,推动农村数字新产业蓬勃发展。商务部数据显示,2021年全国农村网络零售额达2.05万亿元,同比增长11.3%[15],其中不仅包括农产品,还包括由农产品衍生出的农产品加工、食品餐饮、服饰家装、在线旅游等产业,电商平台为农村创造了新价值,提升了乡村品牌,有力推动乡村产业振兴。
——新业态加速涌现。随着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在农业生产经营管理中的运用,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种植业、种业、畜牧业、渔业、农产品加工业全面深度融合应用,科技农业、智慧农业、品牌农业、智慧农(牧)场、精准化农(牧)业方兴未艾;互联网与特色农业深度融合,创意农业、认养农业、观光农业、都市农业等新业态不断发展,促进游憩休闲、健康养生、创意民宿等领域产业繁荣。
——新模式不断突破。农村电子商务、网络直播、短视频等新营销模式带动订单农业、共享农场、云农场发展,产品销售渠道大大拓宽,前置仓、店仓一体化、社区团购、门店到家、冷柜自提等新零售模式有效提升流通效率,促进乡村消费升级;大众参与式评价、数字创意漫游、沉浸式游览等在线经营模式打造旅游观光新体验,同时进一步提升乡村原生态的自然景观、低密度的建成环境与多样化民风、民俗等“异质性”价值,促进农村优势特色产业发展。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与障碍
当前,我国农村经济社会实际从供给和需求两个方面制约着数字经济在乡村的发展,使得数字经济对乡村产业振兴的赋能效应难以实现。
(一)供给侧存在诸多短板,导致农村数字经济驱动力不足
从农村数字经济发展的供给侧来看,数字金融、数字技术、数字人才以及数据资源的供给都存在不同程度的技术短板或现实约束,尚未对农业生产的数字化转型和产业融合发展形成充分和有效的支撑。
1.资金投入不足,乡村产业弱质性难以吸引社会资本
从资金层面看,农村发展长期存在“资金缺口”,而数字金融难以在短期内解决农村传统金融固有的问题与矛盾,如农村征信体系不健全导致的信贷信息成本问题,农村产业长周期低回报与金融资本逐利性之间的矛盾等。乡村产业弱质性意味着数字技术在农村产业中的应用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和漫长的回收周期(包括基础设施建设、购买设备、管理运营、后期维护、培育人才等),全部依靠财政资金解决不太现实,而一般农户甚至合作社、企业、村集体无法承担高昂的数字建设成本,制约乡村数字产业发展。
2.农业数字技术有短板,技术支撑能力不足
从技术层面看,我国智能装备总体发展水平仍处于起步阶段,农业生产的大型化、智能化、信息化等机械设备应用率不高,且缺乏数字农业领域的基础性与原创性研究。我国数字农业技术整体上与发达国家差距在10年以上,特别是在农业传感器、农业人工智能、农业机器人等方面,差距更大[19]。研究表明,我国自主研发的农业传感器数量不到10%,且稳定性差,智能感知系统灵敏度不高,终端远程控制系统和执行控制指令系统精确性不足,一些高端智能化农机设备主要依赖进口,数字技术与农业融合深度还有很大不足[20]。
3.农村数字技术人才奇缺,数字人才“下乡”力度不够
从人才角度看,随着我国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和农村人口老龄化的加剧,农村剩余劳动力掌握新技术的能力较差,专业的数字技术人才短缺。尽管数字经济给乡村发展带来的创业和就业机会带动了一些数字人才的“返乡”和“下乡”,但与其所创造的城市非农就业机会所吸纳的农村年轻劳动力相比,前者在数量上毕竟只是少数。统计数据显示,2020年全国各类返乡入乡创业创新人员达到1010万人;实现就地就近就业的返乡流乡人员1900万,两项合计接近3000万[21];而同期全国农民工总量为2.86亿人,是前者的近十倍。目前来看,更大规模的数字人才的反哺乡村主要还需借助政策而非市场的力量。
4.数据资源获取、分析、应用与共享能力不足,数据“孤岛化”问题严重
从数据资源的供给看,农业农村大数据面临关键核心技术的原始创新能力不足,和农业数据获取、分析、应用与共享能力不足的多重挑战[22]。很多大数据平台仍然停留在数据采集、粗加工的层面,数据要素价值的深度发挥依然存在较大限制。农业农村数据分享体系建设滞后,数据“孤岛化”问题成为制约数据资源发挥积极作用的重要技术挑战和体制壁垒。
(二)需求侧存在制约因素,导致乡村产业数字化转型乏力
从对乡村产业数字化转型的需求侧看,低集约化、高同质化的小农经营模式和低学历、高龄化的农村劳动力结构,较大程度上抑制了信息技术和数字经济在农业农村的作用空间和发展潜力。
1.低集约化、高同质化的小农经营模式不利于数字技术在农村推广应用
长期以来,随着城市非农就业机会的增加,低集约化、高同质化的小农经营的不经济性日益凸显。然而,受传统重农观念以及城市非农就业不稳定性等因素影响,农民土地流转意愿不高,已成为制约农村土地规模化和集约化经营的重要因素。数据显示,我国现有农户2.2-2.3亿户,50亩以下农户耕地占全国耕地总面积的80%[20]。农村土地规模化利用和集约化经营程度偏低,无论从投入的经济性上、还是产出的规模性上,都不利于农业采用新的数字技术。
2.低学历、高龄化的农村劳动力结构制约数字技术在乡村产业中作用空间
据《2020中国农村电商人才现状与发展报告》显示,目前农产品上行电商人群,仍以中等文化水平为主,其中初中文化占比为50%,高中文化占比为32.5%,大学文化比例仅为16.5%,据该报告预测,截至2025年,我国农村电商人才缺口将达350万人[23]。另有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20年5月底,全国依法登记的农民合作社达到222.5万家,而当年全国开展网络销售的农民合作社数量仅为2473家,一千家合作社中仅有一家开展网络销售业务[21]。上述数据表明,农村开展电商能力的不足可能是制约农产品线上销售渠道与规模的一个重要原因。相关监测数据显示,2020年,我国县域网络零售额达35303.2亿元,其中县域农产品网络零售额为3507.6亿元,尽管农产品网络销售增长幅度超过了前者,但其占前者的比重仍不到10%[21]。低学历、高龄化的农村劳动力结构也很大程度上制约了数字技术在农业生产经营中的作用空间。
五、对策建议
为充分发掘和释放数字经济促进农村产业转型与融合发展的潜力,我们认为政策重点应聚焦于上述供给侧和需求侧存在的主要问题与挑战,着力在以下方面发挥支持与引导作用。
(一)加快数字技术研发与创新,并创造条件促进数字技术在农业农村推广应用
应针对我国小农经营为主的基本农情和农业传感器等关键共性技术领域存在短板等问题,一方面,加大国家对基础性和关键共性数字农业科技,特别是适合我国小农经济特点的智慧农业装备与技术的研发支持与攻关力度,提升数字技术供给的自主性和适用性;另一方面,从制度和政策层面加快推动农业农村大数据的开放共享,切实发挥数据资源对促进农业生产经营决策精准化、智能化的支撑作用;加快构建多元化的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体系,充分发挥数字技术在农业技术推广中的积极作用。
(二)坚持审慎监管与扶持发展并重,充分发挥数字金融服务“三农”的优势
应坚持审慎监管与扶持发展并重,扬长避短,充分发挥数字金融服务“三农”的作用:一方面,在审慎监管原则下支持金融机构在农业农村领域提供创新性、普惠性的金融服务,充分发挥数字普惠金融在识别融资需求、降低融资成本、服务小微信贷等方面的优势;另一方面,为数字金融和社会资本在“三农”领域发挥作用创造更好的政策环境与产业生态。例如,在长周期、低回报农村产业项目中积极发挥财政资金、产业基金对社会资本的引导作用,探索实施PPP、产业链金融等多元化融资模式,引导和协同数字金融发挥作用,提高乡村产业发展的融资能力和抗风险能力。
(三)强化人才支撑,打造数字人才体系
应从育才、引才和用才等多维度积极探索构建数字与科技人才反哺农村的长效机制,用长期性的制度性安排代替短期性的政策激励。在育才方面,应充分发挥政府、高校与企业在农村数字人才培育方面的互补作用,政府做好培育输送农村数字人才、提升农村居民数字素养的顶层设计与政策支持工作,高校特别是职业类院校聚焦对数字农业与农业科技综合性人才的培育,农业科技与平台型企业则专注于农村电商等应用性人才的培训。在引才方面,建立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数字技术人员到乡村挂职和兼职制度,持续开展数字人才下乡活动,普及数字农业农村相关知识。在用才方面,利用好“大学生村官”、驻村第一书记等资源,充分发挥其在网络、信息、技术等方面的知识储备优势和派出单位的资源优势,推进数字乡村建设。
(四)优化土地资源供给,有效解决农村发展用地难题
一方面,继续加大对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新型农业经营和服务主体的培育力度和政策支持强度,发挥其在辐射带动小农户,推动农业适度规模化经营中的引领作用;另一方面,从推动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以及提升农民非农就业社会保障等方面,强化农民对非农就业与社会保障的稳定预期,增强其土地流转的积极性,提高农村土地要素市场活力。
(五)完善数字基础设施建设,优化产业发展环境
在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方面,政府部门除在农村网络、交通、冷链与物流等硬件基础设施领域继续加大投资力度,还应注重在政务服务,教育、医疗、社会保障服务的信息化以及涉农信息服务等软设施方面提升服务质量与集约化水平,缩小城乡差距,为农业转型与产业融合发展创造更加有利的硬件设施和软件服务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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